习近平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

日期:2020-10-15 11:22

  ——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加强。当前,最大的问题是防止松劲懈怠、精力转移,我去年在重庆座谈会上讲了这个问题。但是,随着越来越多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摘帽,一些地方出现了工作重点转移、投入力度下降、干部精力分散的现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屡禁不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仍有发生,个别地区“一发了之”、“一股了之”、“一分了之”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部分贫困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

  从实践看,疫情或灾害对减贫进程会产生影响。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现在,脱贫攻坚政策保障、资金支持和工作力量是充足的,各级干部也积累了丰富经验,只要大家绷紧弦、加把劲,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好,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三、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关于脱贫攻坚战最后一年的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已经作出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攻坚克难完成任务。要继续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落实脱贫攻坚方案,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政策落实。确保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对52个未摘帽贫困县和1113个贫困村实施挂牌督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较真碰硬“督”,各省区市要凝心聚力“战”,啃下最后的硬骨头。要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防止反弹。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要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实现应保尽保。

  第二,努力克服疫情影响。要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疫情严重的地区,在重点搞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可以创新工作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没有疫情或疫情较轻的地区,要集中精力加快推进脱贫攻坚。要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在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鼓励企业更多招用贫困地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点对点”帮助贫困劳动力尽快有序返岗。要分类施策,对没有疫情的地区要加大务工人员送接工作力度。要切实解决扶贫农畜牧产品滞销问题,组织好产销对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要支持扶贫产业恢复生产,做好农资供应等春耕备耕工作,用好产业帮扶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促进扶贫产业持续发展。要加快扶贫项目开工复工,易地搬迁配套设施建设、住房和饮水安全扫尾工程任务上半年都要完成。要做好对因疫致贫返贫人口的帮扶,密切跟踪受疫情影响的贫困人口情况,及时落实好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确保他们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第三,多措并举巩固成果。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去年年底组织各地对已脱贫的9300多万人口开展了全面排查,查找了漏洞缺项,要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近200万和存在致贫风险的近300万人群实施针对性预防措施,及时将返贫和致贫人口纳入帮扶。要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加强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精准对接,稳岗拓岗,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提升带贫能力,利用公益岗位提供更多就近就地就业机会。要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种养业发展有自己的规律,周期较长,要注重长期培育和支持。这几年,扶贫小额信贷对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坚持。要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全国易地扶贫搬迁960多万贫困人口,中西部地区还同步搬迁500万非贫困人口,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规模。现在搬得出的问题基本解决了,下一步的重点是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第四,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扶上马送一程。可以考虑设个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主要政策措施不能急刹车,驻村工作队不能撤。要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不能等他们返贫了再补救。